來源: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閱讀:1925 發表時間:2021-08-29
各學院:
根據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 公安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關于做好當前形勢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〔2019〕72號)和《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5部門關于做好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》(浙人社發〔2019〕56號)的精神,2021年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即將啟動,現就做好求職創業補貼發放有關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發放對象和標準
(一)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對象為在畢業學年內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2021和2022屆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定向培養畢業生,已申領過的除外:
1.來自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;
2.孤兒;
3.持證殘疾人;
4.在學期間已獲得校園地或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(貸款需為同一個學業階段內方可在該學業階段畢業學年申請,本科、碩士、博士為三個學業階段,碩博連讀可認為是同一個學業階段);
5.脫貧人口(原為來自建檔立卡貧困家庭);
6.來自貧困殘疾人家庭(城鄉低保邊緣家庭且畢業生父母其中一方為持證殘疾人)。
以上六類發放對象和申請材料詳細說明見附件3,請仔細閱讀。
(二)求職創業補貼發放標準為3000元/人,一次性發放。
二、申請發放程序
(一)畢業生自愿申請。9月1日至9月30日(可先行準備材料),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可通過“浙江政務服務網(http://www.zjzwfw.gov.cn/)”個人服務中“求職創業補貼申領”入口申請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。申請人信息將與省民政廳社會救助信息庫、省殘聯殘疾人信息庫、國家助學貸款名單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身份核驗系統比對,如為以上幾類在冊對象,免予上傳證明材料;如未通過系統審核匹配,但確實符合發放對象條件者,需自行按照本通知要求上傳有效佐證材料。
(二)審核公示。9月1日至10月15日,學校通過“浙江政務服務網”進行初審。對免予上傳證明材料的申請人,學校僅核對畢業生個人信息,不再進行公示。對其余申請人,學校將嚴格審查資格,初審通過后學校會把人員信息提交人力社保部門進行網上審核,并將人力社保部門審核通過人員名單在校內公示3個工作日。
(三)資金撥付。11月底前,人力社保部門完成匯總并提交財政部門,并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撥付到學生個人賬戶。
三、其他事項
(一)申請人應認真如實填報上傳申請材料,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誤導致補貼款不能發放到賬的,后果由申請人自負。申請人虛報冒領求職創業補貼的,須退回補貼資金并由學校將不良記錄記入本人檔案。
(二)因故無法在畢業學年通過審核的應屆畢業生,可與下一屆畢業生一起向學校提交申請,審核通過后發放求職創業補貼,未通過則不可再次申請。2021屆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如未在此次申請,將不再安排與2023屆畢業生一起申請,請知悉。
聯系人:孫老師
聯系電話:0571-87164621
郵箱:0120041@caa.edu.cn(來信請注明求職創業補貼咨詢、姓名、學院、聯系方式和問題)
注意事項:
(1)申請人填寫專業時請填寫專業全稱;
(2)銀行信息開戶行務必寫到某某支行,例如:中國工商銀行杭州某某支行;
(3)請用電腦登陸,使用谷歌瀏覽器進行操作;
(4)政務網注冊、登陸等相關問題,請聯系政務網技術支持電話:0571-88808880。
中國美術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
2021年8月29日
附件1: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5部門關于做好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.pdf
附件2: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辦公室關于2021年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補充通知.pdf